【导语】:学生是不可以任意转学的。但是有正当原因必须转学的话,经过批准可以转学。长沙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转学的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本文还为您提供转学的办理流程和转学时间规定。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转入长沙城区初中就读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当地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
2、父母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3、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户口簿、身份证、本市从业证明(合法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本市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学生原就读学校的学生手册。
办理流程
家长可联系住所周边范围初中学校,如果住所周边范围学校没有富余学位,则由住所所在地的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协调安排。
转学时间规定
转学应按照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籍管理政策,在征得转出方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同意后按转学流程办理,一般在新学期开始前进行,毕业年级最后学期原则上不转学。
长沙对于初中转学的相关规定摘要
第十一条 学生不得任意转学。确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原因必须转学者,经批准后可以转学。初中学生一般应转入家长新工作地点或家庭新住址附近的学校。
第十二条 转学的学生,经转入学校同意并开出接收证后,再向转出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经转出学校同意,开出转学证书,学生持转学证到转出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其中,跨省、跨市(州)转学的学生持转学证到转出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加盖公章,高中学生还须出具高中毕业会考有关科目成绩证明。
第十三条 转入的学生要持转学证、学生手册,家长调动工作的调令、户口本(复印件)等先到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方可在转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转学生在转出学校的档案材料由转出学校移交给转入学校。
第十四条 学校接收转入的学生,由校长决定。学校不得无故拒收正常转学的学生,也不得接收没有办理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必要时,转入学校可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第十五条 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接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学校和各类技校在籍学生转学;重点高中原则上不得接受非重点高中学生转学。
第十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转学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对违反转学规定的情况应予以制止。学校不得开具假证明,出具假毕业会考考试成绩报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