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长沙市小学升初中配套入学认定表
根据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长办发〔2016〕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7〕27号)精神,凡符合政策以配套入学方式被公办学校提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不参加微机派位,不能被其他公办学校录取。本人为2018年小学毕业生的监护人,已知晓长沙市小学升初中配套入学的政策。
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
一、配套入学学生基本情况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
毕业学校 | 区 小学 | 市学籍号 |
(必须与市基础教育管理平台一致) | ||||||||||
全国 |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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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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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配套入学学生监护人基本情况 | |||||||||||||
监护人姓名 | 与被监护人关系 | 工 作 单 位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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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配套入学结果认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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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必须签字盖章方能生效,共一式三份,初中学校和家长各留一份保存,另一份由初中学校连同学生报名资料档案袋一起,最后报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