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即日起至2015年11月12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招聘27名政府雇员。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
为进一步创新人事管理机制,优化人员结构,引进优秀人才,根据工作需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15个岗位共27名政府雇员,招聘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综合素质优,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具备的其他具体条件。
(六)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经开区在职员工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组织及程序
(一)本次招聘工作流程为网上报名→初筛→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分两轮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二)本次招聘工作委托专业机构组织,上述流程中的网上报名、初筛、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环节的所有工作均由专业机构独立完成。专业机构将在http://csjkq.zhaopin.com上设置专栏,发布招聘有关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招聘咨询电话:0731-88446708、88446731。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1月12日12时截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
3)注意事项: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岗位条件,按照岗位条件和要求选报合适的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表明是否愿意服从调剂。
2、初筛
1)初筛包括资质初审和能力素质测评。资质初审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证件资料(含学历证书、资格证等)、工作经历及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情况进行初审;能力素质测评主要对报考人员适应招聘岗位共用能力素质情况进行测试,测试采用机考形式完成。
2)根据测评结果确定入围笔试环节人员名单。
3)在经开区工作一年以上,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不参加能力素质测评,直接进入笔试环节。
4)初筛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接受委托的专业机构另行通知,具体工作将在11月15日前完成。
3、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同时有少量有关长沙经开区简要情况的题目。另外,涉外类岗位在笔试基础上还需加试英语口语测试,口语测试成绩按50%比例加权计入笔试成绩。
2)笔试时间及地点由接受委托的专业机构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依据笔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10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提供聘书、合同或单位证明,有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在工作经历证明中有明确体现或另提供专业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分两轮进行,具体如下:
1)第一轮面试。面试形式为半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专业知识、形象气质等。
2)第二轮面试。进入第二轮面试人选依据第一轮面试成绩排名按岗位计划数1:5比例确定(招聘计划数在3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3比例确定);面试形式为半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潜力等。
6、成绩综合
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按第一轮面试成绩折40%、第二轮面试成绩折60%合成。
7、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相同的,以第二轮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第二轮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4)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8、考察
1)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第二轮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并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3)考察完成后,招聘岗位经研究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按照宁缺勿滥的原则,该岗位可以空缺。
9、公示及聘用
1)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后,在长沙经开区网站(http://www.cetz.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此次招聘录用的人员实行雇员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正式雇员。新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委托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且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年收入12万元左右。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注重考生的综合素质,笔试不考专业试题,请考生注意扩大自己的知识面。
2、对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对已录用者取消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并追究相应责任。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