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建档案馆坐落于曙光中路185号。1980年依《国家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1993年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升格为副县级全民事业单位(市编委字〔1993〕24号),加挂“长沙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处”牌子。2004年晋升为国家一级城建档案馆。现有在编职工31人,其中正高职称3人,副高职称6人。内设五科一室。
市城建档案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提供服务。城市建设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城市建设档案利用,相关专业培训。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本市城建档案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2、受市住建局委托,开展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服务、执法;
3、负责区、县(市)城建档案工作业务指导;
4、负责接收、保管和开发利用城乡建设档案和城建资料(包括城市规划、城市勘测、城市综合基础资料等);
5、受市住建局委托,开展对建设工程档案业务指导和验收;
6、负责编制本市城乡建设档案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
7、负责档案库房的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