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长沙市天心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技术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基本条件
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
三、招聘计划及专业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程序
信息发布——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发放准考证——笔试——面谈考核——体检——考察政审——确定聘用人选——公示——聘用。
(二)时间安排
1、信息发布
在天心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xin.gov.cn/)、湖南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8日—2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限工作日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刘家冲北路19号天心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楼)5楼505办公室。(联系人:覃静,联系电话:85899657)
(3)报名人员需携带:
⑴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⑵个人简历; 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⑷《天心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察时的资格复审两个环节。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资格并不予聘用。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笔试。资格初审合格即发放准考证。
4、笔试
(1)报名人数与招考职位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或核减岗位,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2)笔试时间暂定:2023年2月18日(星期六)。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写作,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4)笔试当天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仅限临时身份证或贴有照片并加盖公安派出所印章的户籍证明可使用;因手机须集中管理,本次招聘均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缺任何一份材料均不得进入考场。
(4)笔试成绩在阅卷完成后即公布在长沙市天心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tianxin.gov.cn/zwgk8/qzssydwxxgkml/qgwj/)“通知公告”栏。请考生自行查询。
5、面谈考核
(1)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谈考核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谈考核对象。
(2)面谈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长沙市天心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门户网站 “通知公告”栏。
(3)面谈考核之前放弃的,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谈考核当天放弃或未按时到达面谈考核现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4)面谈考核采取结构化形式面谈考核。面谈考核成绩在个人面谈考核结束后即向面谈考核对象现场公布。面谈考核成绩低于75分(含75分)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程序。
6、体检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谈考核成绩×60%,笔试成绩、面谈考核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根据合成后的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谈考核成绩排名,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3)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在长沙市天心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体检按照新进人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并进行其他相关检测,体检、检测费用自理。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7、考察政审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现实表现和实际工作能力。政审考察方式为实地调查或函询。
8、公示及聘用
(1)对考察合格人员在长沙市天心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2)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后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可由天心区公建中心研究是否递补;若进行递补,则在面谈考核合格人员中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考试健康防护提示
请全体考生切实做好考试前个人健康防护和监测,考试期间请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考试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待遇
招聘人员为编外合同制人员,实行试用期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天心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同类岗位工作人员待遇执行,并依法缴纳五险一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