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长沙离婚登记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原件前往民政局进行申请登记,符合相关条件即可办理。
长沙离婚登记需要双方自愿并且携带户口本等证件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长沙离婚登记办理如下流程:
办理流程:
1、申请初审
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原件
2、申请登记
离婚登记申请,填写申请表,领取申请受理回执单
3、登记受理
离婚冷静期满,双方程序一致的,按程序受理
4、审查
5、发证
注意:长沙离婚冷静期可以进行网上预约登记,具体登记:湖南离婚冷静期网上预约流程(附预约入口);
审批标准:
1、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户口薄包含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同时户口薄需要为电脑版打印,并加盖户籍派出所户口专用章;首页和自己页户口专用章需一致,本人页上婚姻状况一栏的信息需显示“已婚”或“再婚”,其中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需要有磁性;
2、离婚协议书表格;自行准备离婚协议书三份,协议内容将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结婚信息,离婚原因,子女抚养(写明子女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抚养权,抚养费,探望等,同时提供子女的证件以备核实),财产(如有房产请将地址或产权证号写上,明确所有权)和债务等写清楚,同时须明确表示出是双方自愿离婚。协议全部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只签名和日期为手写,协议书必须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当场签字。
3、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4、结婚证原件; (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及身份证号码需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如结婚证遗失请先去原登记机关调取结婚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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