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公民申请符合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变更、更正审批职能管理范围
办理材料
提交变更、更正性别的申请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同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提交相关凭证材料:
1、因户口登记机关登记错误而申请更正的,提交记录了正确性别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迁移证》等落户凭证或原户口簿证。以上材料缺失的,可凭医院出生档案、户籍档案、学籍档案、独生子女证等辅助凭证,由社区民警实地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材料后办理。
2、性别因故发生变异需要变更登记的,提交国内三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和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更正性别的,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变更性别的,由分区县市局审核后报市局审批,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分区县市局,分区县市局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报市局,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批)。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地点
浏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局窗口
电话:0731-83683078
交通到达线路6路、8路公交车行政中心站(政务中心站)下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