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年1月开始,湖南城乡居民医保开始推行个人(家庭)账户政策,每年账户还有钱“进”。参保居民和家庭不仅可以用这些资金看病买药,还能用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
2018年11月15日,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家庭)账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管理办法),从2019年1月1日起,湖南5915万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个人(家庭)账户里每年将有资金划入,经统一列支后,账户里的资金可以自主支配使用。
2019年湖南城乡居民医保有大变化
此前,城镇居民医保没有设立个人账户,普通门诊统筹在全体参保人中调剂使用资金,只有患病群体才能享有门诊保障待遇;而原新农合虽然有47个县市区设有门诊家庭账户,但账户划拨标准并不统一,低的只有60元/人左右,高的为110元/人。随着两种制度合并成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这种分割状态显然已不适应形势发展。
此次出台的试行管理办法,明确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账户按筹资标准的30%左右(即213元/人)划入,以后年度根据筹资水平及基金运行情况适当调整。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的,可设立家庭账户,这意味着,统一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不单是参保缴费要出钱,账户里还有钱“进”了。同时,参保居民本人或家庭成员去医院看门诊或药店买药时,可以刷医保卡里的个人(家庭)账户资金。
2019年湖南城乡居民医保可以用于哪些支出
○在县域内协议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协议零售药店发生的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门诊就医和购药费用
○在县域内住院的医疗自付费用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仅限基本医疗服务费)
○参加普通门诊统筹
○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
○经省级医疗保障部门研究同意纳入支付范围的其他项目
○经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备案纳入支付范围的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