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核
补助对象:在长沙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待遇享受时间:与基本医疗保险同步。从参保缴费下月起的2个月后方可享受长沙市城乡居民产前检查和生育补助。
备案登记
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暂无社会保障卡用身份证)、生育证到生育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医保科进行备案登记后,在该医疗机构可享受产前检查和生育补助。
生育医疗费用结算
●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用一次性定额补助1000元,对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一次性定额补助300元,参保人员须在选定的生育保险协议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直接在该医疗机构结算。
注:协议医疗机构与职工生育协议医疗机构相同。
异地生育
办理程序:参保人员在官网下载《长沙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生育情况登记表》,由异地分娩医院医保科签字盖章后,持《登记表》、产前检查和生育发票(原件)、出院诊断或出院小结(原件)、生育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长沙银行卡(存折)到各区医保中心或市医保局城乡居民医保科办理。
咨询电话
城乡居民医保咨询电话:0731-84907605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保险】可获长沙生育报销相关内容,查看生育医疗报销/生育津贴/生育补助金领取及标准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