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年9月30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发布关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技术工人购房贷款利息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具体原文如下:
符合购房补贴申报条件的技术工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长沙经开区、长沙县范围内新购买自住商品房的,按购房贷款前三年利息的20%予以补贴,每人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元。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技术工人购房贷款利息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各入区企业: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技术工人购房贷款利息补贴实施办法》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9月30日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技术工人购房贷款利息补贴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营商环境优化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办〔2019〕3号)精神,结合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长沙经开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技术工人是指在长沙经开区工业企业生产一线连续从事技术工作满6个月(以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为准)的中级工及以上技术工人。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企业是指在长沙经开区(含星沙产业基地)工商、税务登记,且在安全生产、环保、信用等方面无不良记录的工业企业。
第二章 补贴政策
第四条符合条件的技术工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长沙经开区、长沙县范围内新购买自住商品房的,按购房贷款前三年利息的20%予以补贴,每人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元。
第三章 申报事项
第五条申报资料。符合申报条件的技术工人填报《技术工人购房贷款利息补贴申请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购房贷款合同及已付利息凭证。
第六条申报流程。长沙经开区人力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人才办”)全年接受申报,每年第3季度集中办理(2019年安排在11月份)。具体流程如下:
(一)企业申报。申报人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交相应申报资料,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初审,填报《企业技术工人购房贷款利息补贴人员名册》,向区人才办统一申报。
(二)资格预审。区人才办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达不到申报条件、资料不真实或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不予通过。
(三)复审。区人才办组织人力资源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进行复审。
(四)审定公示。区人才办根据复审结果,提出审议意见,按程序报管委会主任会议或党工委会议审定。审定通过后,将拟补贴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区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或经核查后不存在异议的,由长沙经开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对公银行账户,由企业转发至个人。
第七条已享受长沙经开区购房补贴、购房契税补贴或定向房购房优惠的技术工人,不得再申请享受本办法购房贷款利息补贴。
第八条 本办法中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以国家职业资格网站查询为主,查询不到的须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
第四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补贴资金,从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十条 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依法追缴补贴资金。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区人才办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后未兑付的补贴资金可延续执行,直至拨付完成。(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部门:长沙经开区人才服务窗口联系 人:朱巧玲联系方式:0731-8402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