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12月11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两病”参保患者诊用药可进行医保报销,高血压患者每年最高报销360元,糖尿病患者每年最高报销600元。
2019年12月起,根据《关于做好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湖南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两病”参保患者在湖南省的协议基层医疗机构看门诊开降压药、降糖药,可以进行医保报销。
可报销对象:
1、参加了湖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需要采取药物治疗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
就诊范围:
需要去符合医保准入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高校医务室等就诊
报销标准:
政策范围内报销可达70%。高血压患者每年最高报销360元,糖尿病患者每年最高报销600元。
实施时间:该实施意见从2019年1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长沙医保最新消息,包括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灵活医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