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长沙市医保在株洲和湘潭两市的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还可以实现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报销标准参照长沙市政策执行。
长沙医保局自2022年4月7日起已经取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长沙市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可凭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直接办理住院登记手续,无需事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无需提供审核备案材料。
报销标准:
城乡居民报销: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设置住院起付标准,住院起付标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200元;三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为300元﹔二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为500元﹔市级一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为1100元。一个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累计起付标准以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最高起付标准为限额。
职工医保报销:职工医保一类、二类、三类收费标准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线分别为900元、600元、300元,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线累计限额为900元,超过900元的不再扣除起付线。
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实现直接联网结算的,可携带相关资料回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报销标准参照本地就医政策执行,即不降低报销比例。
特别提示:
1、必须使用社保卡才能异地联网结算。
2、就诊医院必须为株洲和湘潭定点医疗机构。
3、意外伤害、异地生育等特殊情况不能异地联网结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异地就医】可以获取异地就医备案入口,查看省内异地、跨省异地就医报销、费用结算相关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