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长沙失业保险金一次性领取需要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材料。
长沙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以本人为独立法人(经营者)或负责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实现创业的,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
领取所需材料:
失业人员携带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②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长沙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失业登记部办公室、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窗口填写《长沙市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申请审批表》。
经审核通过后,剩余失业保险金于次月一次性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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