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对自贸试验区长沙片区临空区块、会展区块的E类人才在长沙县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部分)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给予财政奖励,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年。
长沙县e类人才个税优惠政策
更新时间:2023年2月17日
对自贸试验区长沙片区临空区块、会展区块的E类人才在长沙县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部分)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给予财政奖励,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年。
拓展信息:新引进的E类人才在长沙县企业全职工作的过渡期(两年)内,可入住人才公寓,按1000元/月的租金补贴标准,享受相应面积的免费住房。对因人才公寓不能及时解决需求而自行租赁住房的,可享受最长12个月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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