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对申报人、评审专家、评审工作人员等个人主体的违规行为主要实行信用管理。具体详情请见正文。
职称评审主要监管措施:
对于申报人:应对本人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诚信承诺,承诺不实、弄虚作假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违规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予以撤销。
对于评审专家:存在违规行为的要取消评审专家资格,通报其所在单位,并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理。
对于评审工作人员:失信记录期内不得从事职称评审相关工作,并依法予以通报批评。
此外,单位和个人在职称申报评审中违纪违法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