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可携带与被投诉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证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登记的同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者就近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
问:用人单位如有无故拖欠或克扣员工工资、收取员工押金等违法行为,员工应如何投诉维权?
用人单位如出现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收取押金等违法行为,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您可携带与被投诉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入职表、离职证明、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等证明身份的证件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证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登记的同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者就近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
长沙市各级劳动监察机构举报投诉电话:
长沙市:0731-84428020
湘江新区:0731-88999907
芙蓉区:0731-82293155
天心区:0731-85899287
开福区:0731-84399065
雨花区:0731-85122991
望城区:0731-88076168
长沙县:0731-84010103
浏阳市:0731-83611975
宁乡市:0731-88981211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劳动合同】可获长沙劳动合同签定规则、劳动关系证明方式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