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宁乡市人社局发布创业补贴通知,含两类补贴条件、标准5000至30000元、材料清单及拨付流程,截止9月30日。
宁乡市一次性创业补贴(含大学生)申报通知原文
以下为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6年9月16日发布的《关于开展宁乡市一次性创业补贴(含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全文,涵盖申报条件、补贴标准、所需材料、拨付流程、终止情形及相关解释等全部条款。
一、通知背景
为贯彻落实《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23〕9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落实支持大学生创业政策清单〉的通知》(长政办函〔2025〕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宁乡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和大学生创业工作,经研究,现就做好宁乡市一次性创业补贴(含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宁乡市一次性创业补贴,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在宁乡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以内(自注册之日至申报之日不超过5年);
2. 正常经营1年以上,吸纳1名及以上劳动者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且处于正常缴纳状态;
3. 符合宁乡市产业发展方向;
4. 在信用中国无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等记录;
5. 申报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返乡入乡农民工,持股比例不低于企业总股份的30%;
申报人非企业第一任法定代表人的,不纳入补贴范围。
(二)申报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在宁乡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以内(自注册之日至申报之日不超过5年);
2. 正常经营1年以上,吸纳1名及以上劳动者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且处于正常缴纳状态;
3. 符合宁乡市产业发展方向;
4. 在信用中国无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等记录;
5. 申报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属于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院校在校学生,且持股比例不低于企业总股份的30%;
申报人非企业第一任法定代表人的,不纳入补贴范围。
三、补贴标准
(一)宁乡市一次性创业补贴
根据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人数申请5000至3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人数取申报前3个月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人数的平均值。吸纳1人的按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1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10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0元。已经享受过市财政同一项目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
(二)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根据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人数申请10000至3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人数取申报前3个月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人数的平均值。吸纳1人的按10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1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10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0元。已经享受过市财政同一项目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
四、所需材料
(一)宁乡市一次性创业补贴
1.《宁乡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 营业执照、申报人身份证;企业股权分配证明资料;
3. 申报人属于返乡入乡农民工的需提供宁乡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户籍地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出具的返乡创业证明;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无需提供证明资料,由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信息系统中核实。
(二)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1.《宁乡市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 营业执照、申报人身份证、企业股权分配证明资料;
3. 申报人属于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院校在校学生的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或学信网学籍证明)。
五、补贴拨付流程
(一)自主申报。 一次性创业补贴、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进行自主申报、集中受理。申报企业按照文件规定,准备纸质资料于9月30日前完成申报,并将相关资料汇编成册(胶装一份,资料模板咨询可联系工作人员)报送至宁乡市就业服务中心(宁乡市人社局办公楼226/215办公室)。
(二)勘察审核。 宁乡市就业服务中心对申报人资料进行审核,并上门进行勘察,核定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其吸纳就业人数和应补贴金额,形成拟补贴名单。
(三)网上公示。 对申报人名单在宁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四)资金拨付。 受补贴名单公示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将扶持资金拨付至申报人账户。
六、补贴终止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终止享受补贴:
(一)申报审核期间,初创企业实体处于停业状态,或已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
(二)经核实有其他不符合补贴发放政策相关条件的。
七、相关解释
(一)"初创企业"类型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二)普通高校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备案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为主的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大学、独立学院、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非全日制研究生享受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汉泉 刘湘莲
联系电话:18908455043 0731-88981071
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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