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年11月20日,望城经开区官网发布了关于印发《招商引资帮助人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进一步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吸引各界热心人士帮助望城经开区开拓招商引资工作,望城经开区制定了《招商引资帮助人奖励办法(试行)》。
奖励对象:
帮助园区直接引进长沙市外的优质工业项目或总部经济项目落户园区实现投产达效,并经投资方和园区确认的个人(园区职工除外)。
奖励条件:
1、所引进的工业项目要符合望城经开区的产业定位,符合“两主一特”的要求(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及先进制造、食品加工、电子信息)以及铜官片区产业定位的要求(新材料、生物医药)。
2、所引进的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仅指社会投资)要达到5000万元以上;外资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额按实际到位之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折算,以人民币为单位;
3、所引进工业项目计算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期限自项目签约之日起至按期建成投产之日止不超过三个年度(36个月);
4、所引进的总部经济项目自项目注册当年起三个会计年度内的任一年度,项目年度净入库经营性税收(仅指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达到400万元以上;
5、所引进项目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必须在园区,确保所有税费在园区缴纳。
奖励标准:
引进工业项目奖励标准如下:
(一)单个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元-1亿元(含5000万元)的,给予1-2万元奖励;
(二)单个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亿元-3亿元(含1亿元)的,给予2-4万元奖励;
(三)单个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亿元-5亿元(含3亿元)的,给予4-6万元奖励;
(四)单个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亿元-10亿元(含5亿元)的,给予6-10万元奖励;
(五)单个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亿元-20亿元(含10亿元)的,给予10-20万元奖励;
(六)单个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在20亿元(含20亿元)以上的,可给予20-40万元的奖励。
引进总部经济项目奖励标准如下:
自项目注册当年起三个会计年度内(三年内达到标准只奖励一次),项目年度净入库经营性税收首次达到400万元奖励1万元,每增加400万元奖励增加1万元,最高奖励5万元。
重要提醒:进入我们的微信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微信ID:cshabdb),回复:望城,就可以获取望城帮助招商引资奖励申请表以及帮助招商引资的证明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