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南个人所得税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等情况需要办理年的汇算。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将于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启动,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况如下:
1、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纳税年度内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年度汇算。
2、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相关链接>>>湖南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预约办税指南(时间+入口+流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税】可获取个税汇算入口、汇算指南、退补税申报攻略、个税税率表、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