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本地宝 > 长沙特惠 > 购物优惠 > 2026湖南湘潭有奖发票“二次开奖”参与范围
2026湖南湘潭有奖发票“二次开奖”参与范围
2026-03-09 09:39 【我要纠错】

【导语】:根据《湘潭市有奖发票试点实施方案》规定,在每期“二次开奖”的前一周期内,成功参与过“一次开奖”,且经核验符合条件的发票(含“一次开奖”已中奖发票),均可参与该期“二次开奖”。每张发票仅可参与一次“二次开奖”。

  参与范围

  根据《湘潭市有奖发票试点实施方案》规定,在每期“二次开奖”的前一周期内,成功参与过“一次开奖”,且经核验符合条件的发票(含“一次开奖”已中奖发票),均可参与该期“二次开奖”。每张发票仅可参与一次“二次开奖”。

  第一阶段“二次开奖”参与抽奖发票范围:2026年2月10日0时至3月9日24时参与“一次开奖”发票且经核验符合条件的发票。

  以下情形不得参与“二次开奖”:

  (一)发票备注栏中备注的消费时间或发票开具的时间不在活动期间内的;

  (二)红字数电发票及其对应的蓝字数电发票;

  (三)税务机关代开的数电发票;

  (四)“税率”栏次为“免税”字样的数电发票、税率为零的数电发票;

  (五)票面金额和商品名称不符合规则的数电发票和非正常户、注销户开具的数电发票等发票。

  推荐阅读:2026湖南湘潭有奖发票“二次开奖”细则(开奖时间+参与范围+奖项设置)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发票】即可获取湖南发票有奖活动报名入口、报名时间、申请流程及相关信息。

手机访问 长沙本地宝首页

  • 湘潭有奖发票第二阶段首期“二次抽奖”开奖时间是什么时候

    “嗨够湘潭,天天享礼”消费开票抽奖活动的公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开展国家有奖发票试点活动第二阶段首期“二次抽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湘潭有奖发票第二阶段首期“二次抽奖”实施细则(开奖时间+参与范围+奖项设置)

    “嗨够湘潭,天天享礼”消费开票抽奖活动的公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开展国家有奖发票试点活动第二阶段首期“二次抽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2026湖南株洲发票有奖活动第二阶段活动时间

    株洲市商务局联合株洲市财政局、株洲市税务局,经充分调研、审慎商议,决定对有奖发票促消费活动方案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的方案自2026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 2026湖南株洲发票有奖活动抽奖规则(抽奖方式+奖项设置)

    株洲市商务局联合株洲市财政局、株洲市税务局,经充分调研、审慎商议,决定对有奖发票促消费活动方案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的方案自2026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 2026湖南株洲发票有奖活动参与条件

    株洲市商务局联合株洲市财政局、株洲市税务局,经充分调研、审慎商议,决定对有奖发票促消费活动方案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的方案自2026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 2026湖南株洲发票有奖活动哪些发票情形不能参与本次活动

    株洲市商务局联合株洲市财政局、株洲市税务局,经充分调研、审慎商议,决定对有奖发票促消费活动方案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的方案自2026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 调整2026湖南“乐购株洲·开票有喜”有奖发票促消费活动方案

    株洲市商务局联合株洲市财政局、株洲市税务局,经充分调研、审慎商议,决定对有奖发票促消费活动方案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的方案自2026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 湖南湘潭有奖发票常见疑问解答

    最近有奖发票正在如火如荼的展开,湘潭也是试点城市之一,哪湘潭的有奖发票活动有哪些疑问呢,整理了一些,一起看看吧。

  • 2026湖南湘潭有奖发票活动哪些消费开票可以抽奖呢?

    2026年2月10日-7月31日,个人消费者在湘潭市范围内已登记注册的餐饮、零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等八大行业消费,并以本人名义取得的票面含税金额100元(含)以上的数电发票,均可

  • 湖南2026湘潭有奖发票第一阶段“二次抽奖”结果公布(确认名单+取消名单)

    本次“二次抽奖”最终确认23608个奖次符合奖金发放条件,奖金将于3月20日起通过原渠道(支付宝、抖音)陆续发放,预计三天内发放到位;取消不符合抽奖规则奖次392个。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湖南湘潭有奖发票活动“二次抽奖”核查后取消中奖资格名单

    本次“二次抽奖”最终确认23608个奖次符合奖金发放条件,奖金将于3月20日起通过原渠道(支付宝、抖音)陆续发放,预计三天内发放到位;取消不符合抽奖规则奖次392个。

  • 湖南湘潭发票有奖第一阶段“二次抽奖”中奖名单查询(附快捷查询方式)

    湘潭市国家有奖发票试点第一阶段“二次抽奖”已完成,现将中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从2026年3月10日至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