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嗨够湘潭,天天享礼”消费开票抽奖活动的公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开展国家有奖发票试点活动第二阶段首期“二次抽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有奖发票第二阶段首期“二次抽奖”实施细则
一、开奖时间与地点
(一)开奖时间。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上午。
(二)开奖地点。湘潭国际会展中心(2026年湘潭市春季车展主舞台区)。
二、参与范围
2026年3月10日0时至4月9日24时期间,消费者在湘潭市范围内零售、餐饮、住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等八大行业消费(不含购买不动产、水电气、电信、保险等),以本人名义取得票面含税金额100元(含)以上,并成功参与过“一次开奖”,且经核验符合条件的数电发票。每张发票仅可参与一次“二次抽奖”。
以下情形不得参与“二次抽奖”:
(一)不在活动期消费的发票,即发票开具时间或发票备注栏中消费时间不在活动期的;
(二)红字数电发票及其对应的蓝字数电发票;
(三)税务机关代开的数电发票;
(四)“税率”栏为“免税”字样、税率或税额为零的数电发票;
(五)票面金额和商品名称不符合规则的数电发票和非正常户、注销户开具的数电发票等发票。
三、奖项设置与抽奖规则
共设置12000个中奖名额(具体名额根据实际有效发票数量调整),发票面额越大,中奖金额越高,中奖概率越大。每个自然人每期“二次抽奖”最多中奖3个。
一等奖698元等次,对应票面金额1000元(含)以上发票,配置名额1000个;
二等奖498元等次,对应票面金额500元(含)以上发票,配置名额1000个;
三等奖298元等次,对应票面金额200元(含)以上发票,配置名额3500个;
四等奖198元等次,对应票面金额100元(含)以上发票,配置名额6500个。
四、抽奖安排
(一)抽奖平台。采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开发的发票抽奖平台系统,系统根据抽奖规则进行配备,自动完成数据核验、抽奖与结果生成。
(二)抽奖方式。系统对符合条件的发票一次性随机抽取,分别生成四个等级奖项中奖名单。
(三)公证监督。由湘潭市湖湘公证处对抽奖全过程进行监督,包括系统算法及规则公平性审核、抽奖程序合规性审查、结果确认与证据保全。
(四)结果公示。中奖名单在“湘潭商务”微信公众号、湘潭市商务局官网公示3天,举报投诉电话:0731-58570363。
(五)系统校验。中奖名单将在公示期内采取多轮次系统校验,并由税务部门线下同步核查。校验核查通过后方可发放奖金。
五、奖金发放
奖金通过原参与渠道(支付宝或抖音)发放,公示结束后6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放。
六、其他规定
(一)对于中奖后红冲发票的,消费者必须主动通过指定渠道退回中奖资金(支付宝:湘潭市商务局支付宝账号,xtsswj123@126.com;抖音:湘潭有奖发票专用账户账号:212100124)。拒不退回者将通过法律途径实施资金追回、取消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实施个人信用惩戒。
(二)各商户要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规范经营,积极配合活动开展,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活动统一宣传标识,主动告知消费者参与方式。各商户要依法合规开具发票,不得拒绝消费者索票要求,不得虚开发票、套取奖金;不得发生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价格欺诈等违规行为;严禁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传播套取国家资金等违法信息。一经发现商户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包括但不限于追回资金、列入黑名单、信用惩戒、移送司法机关等措施。
(三)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和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将强化协调联动,采取大数据比对等技术手段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管,严厉打击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试点工作机构人员发生违规套利、徇私舞弊、人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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