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在浏阳市居住三日以上的非浏阳市户籍人员和本市行政区域内跨县市流动人员(市辖区之间流动人员除外),都应当办理居住登记;
2、拟居住三十日以上,年满十六周岁并在浏阳市有固定住所(或固定租住住所)的流动人口,应当申领《居住证》。
3、未满十六周岁的流动人口在浏阳市有固定住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4、在浏阳市全日制办学机构中接受教育的非浏阳市户籍学生申领居住证的,发给浏阳市居住证。
5、对于在浏阳市无固定(租住)住所且无正当职业的流动人口,应当进行暂住登记,但不发给《居住证》。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1、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审验申领居住证的证明材料和居住登记信息
2、符合申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并在系统录入居住登记及制证信息
3、经派出所主管负责人审核通过后,由制证民警制作发放
4、对申请材料不全、居住登记未满半年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及申领时间,并及时将申领人居住信息录入系统。
办理时限
1、申领人居住登记已满半年,且申领地址与登记地址一致的,淮川、荷花、集里、关口所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农村派出所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2、申领人居住登记已满半年,但申领地址与登记地址不一致的,派出所应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地点
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流动人口与出租屋服务管理站受理
浏阳市小河派出所
地址:长沙市浏阳市
电话:(0731)83030119
三口派出所
地址:同绥北路18号附近
浏阳市高坪派出所
地址:学堂巷10
电话:(0731)83430019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7月1日-9月30日 9:00-12:00 13:30-17:30
10月1日-6月30日 9:00-12:00 13:00-17:00
联系电话:8360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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