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允许补缴的,但是已经领取待遇的人员,不允许进行补缴。
长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更新时间:2023年2月23日
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允许补缴,具体规定为:
若参保所在地新农保或城居保试点时,距离领取年龄(60岁)不足15年,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补缴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距离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缴足应缴保费,年满60周岁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支付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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