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长沙市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试行)》,对35周岁(含)以下毕业两年内,落户并在长工作的博士、硕士、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以及市属高校及市、区县(市)属公立医院、中小学校编制内新引进的博士可以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
落户长沙并在长工作的下列人员,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
1.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35周岁(含)以下、毕业两年内的国内普通高校博士、硕士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2.境外高校毕业生。境外高校博士以及35周岁(含)以下、毕业两年内的境外高校硕士和本科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ps: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以申请。
在长沙工作包括四种情形,分别是:
1、申请人与长沙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长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2、申请人在长自主创业,并按规定在长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保的除外);
3、申请人与长沙市范围外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地在长沙市,并按规定在长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4、编制内新引进的博士须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硕士】可获长沙硕士租房补贴线入口,以及申请条件、申请表、材料、地点、补贴标准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