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新来长工作
2、年龄35岁以下的博士、硕士毕业生(境外高校博士毕业生不限年龄);
3、市属高校及市、区县(市)属公立医院、中小学校编制内新引进的博士(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
温馨提示:博士、硕士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后购房的,新引进的在编博士在批准入编后购房的,新引进高级技师及正高级工程师在签订劳动合同后购房的,新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及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后购房的,才能申请购房补贴。
补贴标准
申请材料
1、申报对象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
2、在长工作的情况证明和由单位为其缴纳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材料(无时限要求)。
开具在长工作情况证明的单位必须是在长沙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单位,并需出具单位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属于自主创业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的非在编人员还需出具非在编职工证明和聘用劳动合同;市属高校及市、区县(市)属公立医院、中小学校编制内新引进的博士,需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在编职工证明。如果工作单位和社会保险缴存单位不一致的,还需由工作单位开具委托第三方缴存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双方加盖公章)。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购买商品房期、现房的,提交所购房屋经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备案的商品房期、现房网签合同;购买存量房的,提交所购房屋的权属证书原件。如已抵押的,提交权属证书复印件和不动产中心开具的不动产登记情况表。
申请入口
1、长沙人才智慧导航
2、“长沙人才”APP(应用商店搜索下载)
申报流程
1、申报
申报对象可登录长沙人才智慧导航或下载“长沙人才”APP进行自主申报。
2、审定
市住建局房屋交易管理中心会同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对申报对象资格进行审核,提出拟补贴对象名单报市委人才办审定;
3、公示
将拟补贴对象名单在市级媒体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每季度集中将购房补贴款全额拨付至个人社保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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