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长沙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按规定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从缴费的下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长沙职工医保住院报销要连续交多久?
更新时间:2023年3月6日
长沙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按规定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自缴费30日后可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职工医保统筹基金设置住院起付标准。同一结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一级医疗机构或不设等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医疗机构800元;三级医疗机构1100元;省部属医疗机构1600元。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同级别医疗机构多次住院的,第二次及以上起付标准按 50%计算。起付标准年度累计不超过2000元。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按以下办法支付:
1、起付标准以下(含本数,下同)的由个人账户支付或个人自负。
2、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付比例 93%;一级医疗机构或不设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92%;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90%;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85%;省部属医疗机构支付比例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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