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长沙职工医保报销范围有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药费用、无第三人责任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等。
根据《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职工医保执行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和支付标准。职工医保基金可支付下列费用:
(一)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
(二)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药费用;
(三)无第三人责任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以及经相关部门认定、按比例剔除应由第三人负担后的医疗费用;
(四)符合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职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五)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美容以及非功能性整形、矫形手术等;
(六)在监狱服刑期间以及因犯罪行为发生的医疗费用;
(七)国家和我省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相关链接>>>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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