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长沙市区域内的普通高等学校、特殊教育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中的孤儿、残疾人、城乡低保家庭、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家庭的毕业生(不包含普通高校自考及成教毕业生)可以申请长沙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长沙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最新规定
更新时间:2023年3月16日
发放对象和标准:
长沙市区域内的普通高等学校、特殊教育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中的孤儿、残疾人、城乡低保家庭、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家庭的毕业生(不包含普通高校自考及成教毕业生)。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同一发放对象只能享受一次。
申请和拨付程序:
求职创业补贴按“个人申请——学校初审、公示及申报——人社部门审核及公示——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到学校——学校拨付补贴资金到个人”的程序进行。个人申请采取线上自助申报(长沙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学校和人社部门均在“湖南省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信息管理平台”(http://222.240.173.92:7001/hnpes/,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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