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对未满3年服务年限,因调动、提拔、工作需要换岗或其他原因提前离开基层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应及时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报情况。凡离开我省贫困地区基层单位的,从当年起停止其学费补偿。
根据《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高校毕业生到湖南省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3年以上(含3年)的,由省财政安排经费给予学费补偿。
问:湖南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未满三年有补贴吗?
对未满3年服务年限,因调动、提拔、工作需要换岗或其他原因提前离开基层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应及时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报情况。凡离开我省贫困地区基层单位的,从当年起停止其学费补偿。
相关链接>>>湖南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指南(条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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