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公共设施养护服务的收费标准以及等级评定要求,详情见正文。
备注:
1、如无相应设施设备的,不得计收该项费用。
2、消防、避雷、电梯等专用设备的养护标准如与专业标准有不相一致的地方,以专业标准为准。
3、住宅区内的设备应建立设备合帐,并有保养、维修记录。
4、按有关规定属建设单位负责保养(修)设施(备)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5、每一类的服务内容与要求应高于并包含低一类服务内容与要求(一类除外)。
拓展链接:
一、综合管理服务:点击查看
二、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点击查看
三、 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点击查看
四、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