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日最高气温达40℃以上时,应当停止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37℃以上、40℃以下时,在室外累计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更多情况请见正文。
何种高温天气下可以停止工作:
1,日最高气温达40℃以上时,应当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37℃以上、40℃以下时,在室外累计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4,实施特殊人员保护,不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5,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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