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不可以,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即继承所得的房屋属于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情形。
问:听说继承的房屋再出售税费比较高,可以不办继承直接卖吗?
答:不可以,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即继承所得的房屋属于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处分因继承取得的不动产物权,按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因此,继承人处分(如出售)因继承取得物权的不动产,属于依法应当办理登记的情形,即确定合法继承人并办理因继承的转移登记后,方可申请后续不动产买卖的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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