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灵活就业人员按照长沙市灵活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费后,按本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总额的60%给予补贴。
在长沙市本级和所属的区、县(市)级社会保险机构参加灵活就业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补贴标准:
根据长沙市灵活社保补贴政策,灵活就业人员按照长沙市灵活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费后,补贴标准如下:
高校毕业生: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完成相应缴费义务后,按上年度我省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60%的缴费基数*相应费率而计算出金额的40%给予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按上年度我省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的60%执行,费率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费率执行。“4050”人员(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上、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上)按上述方式计算金额的60%予以补贴;非“4050”人员按上述方式计算金额的40%予以补贴。
灵活就业缴费人员只缴纳灵活就业基本养老保险或灵活就业基本医疗保险其中之一的,仅对其缴纳的该项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拓展信息: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个人必须按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后,提交申报资料。
相关链接>>>长沙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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