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建立以服务产出为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管理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结合落实2024年度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对湖南省现行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项目规范整合和价格核定。
计价说明及使用说明
(一)分级护理。同一日内只可就高收取一种分级护理,分级护理含一般传染病护理,纳入价格构成中,不再单独计费。分级护理中的“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压疮风险评估、跌倒/坠床风险评估、静脉血栓风险评估、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疼痛综合评定、营养风险筛查、呛咳风险评估等相关护理评估,已纳入价格构成,不作为临床量表额外计费。不得同时收取新生儿护理与分级护理费用。当天转住院的,不得同时收取急诊留观护理与分级护理费用。
(二)专科护理。重症监护护理,不可与分级护理同时收费,可以与严密隔离护理/保护性隔离护理同时收费,重症监护护理不包含监测项目费用。患者转入重症监护病房后按“小时”收取重症监护护理费用,转入普通病房后,当日可按“日”收取分级护理费用。早产儿护理不得与分级护理、重症监护护理同时收取。除项目有特殊规定不能同时收取外,专科护理可以与分级护理、专项护理同时收取。严密隔离护理条件、保护性隔离护理条件参照《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年版)》。
(三)专项护理。口腔护理、会阴护理、肛周护理三项专项护理已包含在特级护理、Ⅰ级护理及重症监护护理价格构成中,不得重复收取此三项费用。在为患者提供Ⅱ级护理或Ⅲ级护理时,同时提供口腔护理、会阴护理、肛周护理三项专项护理的,可按“次”据实收费。深静脉置管包括中心静脉导管(CVC)、经外周静脉置入的中心静脉导管(PICC)、输液港(PORT)等,外周静脉置管护理含在注射费价格构成中,不单独计费。
计价单位“管·日”指每日每管,即按照每日实际护理管路数量计费。
(四)免陪照护服务。“免陪照护服务”指患者住院期间医疗机构在提供特级护理、I级护理服务的基础上,由医疗机构护士或专业医疗护理员承担的相关生活照护服务,无需患者家属或患者家庭自行雇佣护理员陪护。医疗机构提供免陪照护服务的,可在特级护理、I级护理收费的同时,加收该项目收费。免陪照护服务仅适用于特级护理和I级护理患者。免陪照护患者家庭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雇佣护理员提供照护的,通过市场化解决,不属于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范畴。
(五)其他。“互联网+护理服务”不单设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照“上门服务费+护理项目价格”的方式计费。“上门服务费”是指根据患者需求,医疗机构派出医务人员,前往患者指定地点为其提供合法合规的医疗服务。“上门服务费”价格涵盖医疗机构派出医务人员的交通成本、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由公立医疗机构自主确定。其中医疗服务、药品和医用耗材收费适用提供服务的医疗机构现有医药价格政策,不再以“上门+某服务”的方式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疗机构上门提供的医疗服务,已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长期护理保险等方式提供经费保障渠道的,不得额外收取上门服务费。
按日收取的各项护理费用,按计入不计出的办法收费,即入院当天按一天计算收费,出院当天不计算收费。未包含在价格构成中的药物、特殊消耗材料及特殊仪器属于除外内容可以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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