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长沙县公租房申请对象分为符合条件的本县城镇户籍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
长沙县公租房申请对象有三批,不同对象申请方式不同,具体如下:
1、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
本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代表本单位职工向县住建局申请。
2、城镇户籍家庭
向县住建局申请。
拓展信息:县住建局对申请对象资格进行审批,将通过审批的对象纳入长沙县住房保障范围,同时对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配租,签订《长沙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因房源不足或其他原因无法立即配租的,自动将申请对象纳入轮候配租名单,待有适配房源再按审批通过的时间顺序进行配租。
详细链接>>>长沙县湘绣苑公租房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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