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盛地领航城12号栋作为园区定向公共租赁住房,自贸区、经开区、会展区等范围内稳定入驻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原则上以企业(用人单位)为单位统一提交申请。
为全力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布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经县政府同意,回租盛地领航城12号栋作为园区定向公共租赁住房,着重解决园区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
一、申请对象
自贸区、经开区、会展区等范围内稳定入驻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原则上以企业(用人单位)为单位统一提交申请。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2)在本县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住房困难(人均自有住房低于15㎡);
(3)收入符合住房保障中等偏下收入认定标准;
(4)企业、用人单位的工商注册和财税关系在长沙县(经开区)内;
(二)用人单位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长沙县定向配租公租房申请表》;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申请人汇总表;
(5)单位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6)申请人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7)单位出具的员工稳定就业证明,并加盖园区管委会公章;
三、配租流程
定向园区公租房配租流程按申请登记、资格审核、轮候配租、公租房租赁合同签订和办理入住的程序进行配租。
(一)申请登记
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对象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再由用人单位带齐资料统一到长沙县望仙东路598号政务中心二楼24号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资料(或由园区帮代办以及楼栋管家代为转交申请资料)。申请材料等详细情况请咨询工作人员。(盛地领航城:咨询电话 88698685,地点:盛地领航城12栋101;)。
(二)资格审核
县住建局对申请对象资格进行审批,将通过审批的对象纳入定向配租住房保障范围。
(三)轮候配租
县住建局对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配租,签订《长沙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因房源不足或其他原因无法立即配租的,自动将申请对象纳入轮候配租名单,待有适配房源再按审批通过的时间顺序进行配租。
(四)办理入住
申请对象持《长沙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和《长沙县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通知单》到盛地领航城和紫华郡项目楼栋管家处领取钥匙,办理入住相关手续。
四、租金标准
盛地领航城和紫华郡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6元/月/㎡(建筑面积),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卫生、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按约定另行支付。已入住并签定租赁合同未到期的按照原合同执行到期,到期后按照新租金标准收缴;新入住或合同到期续约的按照新租金标准进行收缴。本方案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咨询电话:84060137,地址:望仙路73号2楼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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