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房票使用期限自房票核发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其中房票使用期限内未使用的,按申请房票时的申购面积分配模式兑换现金。具体兑换标准请见正文。
长沙市雨花区集体土地拆迁房票使用期限:
房票使用期限自房票核发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12个月。
①房票使用期限内未使用:按申请房票时的申购面积分配模式兑换现金。
兑换标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38万元/80+5㎡、半边户28万元/80㎡、世居非农11.2万元/40㎡,自房票使用期限到期之日次月停发延期过渡费;
②房票使用期限内已使用或未完全使用:房票余额按等额兑换现金,自商品房买卖合同完成网签之日次月停发延期过渡费。
③房票未使用或未完全使用:均只能兑换现金,不得退还房票重新申购保障住房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