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可以,房票面值不足以支付购房款的,不足部分可按现行规定办理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
长沙市雨花区集体土地拆迁房票结算规定:
1,使用房票购置房产的,可凭房票直接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抵减购房款,抵减额由开发企业与区城投集团予以结算。
2,购买商品房的税金、办证费用、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等其他税费需自行承担,不得从房票面值中抵减。
3,房票面值不足以支付购房款的,不足部分可按现行规定办理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
4,房票在使用期限内未使用或未完全使用的,由房票持有人自使用期限到期之日起两个月内向区城投集团申请现金兑付,由区城投集团审核后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