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普通商品房:
房地产权利人通过房地产交易形式以一定价格将房地产转让给他人的,交易双方应按规定办理房地产买卖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
购买的房产属于已购政策性住房满5年按市场价出售的,应按规定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办理材料
普通商品房:
1、长沙市房屋登记申请书(转移登记);
2、长沙市房屋登记授权委托书;
3、商品房买卖合同;
4、契税、印花税、手续费、维修资金等票证;
5、房屋所有权证和分层分户平面图2份;
6、购房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若为预购商品房,须提供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
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
1、本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限购期间家庭购房条件证明;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6、房屋平面图;
7、政策性住房上市出售书面意见;
8、缴纳土地收益证明。
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审批(记载于登记簿)→缮证→发证
办理费用
(一)住宅
1、契税 1%
2、综合税 1.88%
3、手续费 6元/平方米
4、登记费 80元/套(经适房、货补购房40元/套)
5、成果利用费 40元/套
(二)非住宅
1、契税 4%
2、综合税 1.88%
3、印花税 0.05%(转让方和受让方各交0.05%)
4、手续费 1.3%
5、营业税 5.575%
6、登记费 550元/套(自用车库、杂屋登记费为80元/套)
7、成果利用费 40元/套
办理地点
长沙市岳麓区房产局
电话:0731-8853182
地址:岳麓区麓山南路36号
长沙市芙蓉区房产局
电话:0731-88153830
地址:蔡锷南路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