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高校、职院学生毕业生落户:
登记条件:
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长沙市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长沙市城镇地区。
前款规定以外的高校、职院毕业生,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长沙市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以及在我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的凭证材料,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迁入人员的《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内页;
3.毕业证;
4.就业报到证或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
5.需缴纳城镇社会保险的提交个人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凭证材料;
6.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要求办理户口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1)落户在自有住房的,提交房屋所有权凭证材料;
(2)落户在亲友户口所在地的,提交亲友户口簿。同时,如需在户口簿内明确登记相关亲属关系,而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没有相关信息登记的,还需提交亲属关系凭证材料;
(3)落户在租赁房屋所在地的,需提交公房租赁凭证材料或私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协议,户主或房屋所有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以及同意其迁入该房屋地址的书面意见;
(4)落户在单位集体户口的,需提交单位介绍信或同意接收其户口迁入的书面意见;
(5)落户在本地就业指导中心或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口的,需提交市级以上就业指导中心或人才服务机构同意接收其户口迁入的书面意见;其中,35周岁以下(含)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申请落户在本地就业指导中心或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口,提交本人申请(在申请表上填写即可)。
(6)无处挂靠户口的,可迁入单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街道、社区)公共集体户。
申请人:由迁入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也可以书面委托户主或直系亲属代办。
办理程序:
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所属分区县市局审批,审批后由派出所登记。
提醒:目前芙蓉区落户业务可以在该区政务中心办理,高新区在高新区管委会政务大厅办理,其他区的就在迁入地辖区派出所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落户】可查看长沙落户政策,包括落户条件、材料、办理方式等信息。
分页导航
- 第1页:长沙落户条件汇总
- 第2页:毕业(肄业、转学)生回原籍落户
- 第3页:高校职院学生录取落户
- 第4页:投资兴办企业落户
- 第5页:购房落户
- 第6页:务工人员落户
- 第7页:获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人员落户
- 第8页: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落户
- 第9页:投靠军人配偶父母落户
- 第10页:家属随军落户
- 第11页:干部、职工调动、录用落户
- 第12页:收养落户
- 第13页:离婚回原籍落户
- 第14页: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 第15页:人才引进
- 第16页:长沙市区域内符合规定条件人员投靠祖(外祖)父母落户
- 第17页: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
- 第18页:夫妻投靠落户
- 第19页:高校、职院学生毕业生落户
- 第20页:其他回原籍落户
- 第21页:其他国(境)外人员定居落户
- 第22页:华侨回国定居落户
- 第23页:其他原因回国(入境)恢复户口
- 第24页:留学回国人员就业落户
- 第25页:留学回国人员非原籍地落户
- 第26页:留学回国人员恢复户口
- 第27页:刑释人员非原籍地落户
- 第28页:刑释人员回原籍落户
- 第29页: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落户
- 第30页: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落户
- 第31页:复员、转业和退伍军人安置落户
- 第32页:学生转(升)学落户
- 第33页:毕业(肄业、转学)生投靠父母落户